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粮食和饲料入境前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随附合同、发票、提单、《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约定的检验方法标准或成交样品、产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
发布:2012-07-24 08:30:01